征兵工作

大学生入伍政策

时间:2020-06-11 作者: 点击数:

1.2021年起,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24365”校园招聘网将设立专区,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求职就业畅通渠道。

2.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入伍时,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3.大学生毕业生入伍退役后。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4.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5.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士兵服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

6.退役士兵在参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聘用职员时,可享受加分优惠。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

7.报考军校。报考军校义务兵服役的第2年的上等兵,服役第三年的下士,可参加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其年龄不超过23周岁(年龄截止报考当年的11日)。

8.保送入学。大学生毕业生入伍后可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被确定为选拔对象的,年龄可放宽至25周岁(截止当年1231日),保送入学后到军队有关院校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回到部队任军队干部。

9.选取士官。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可以优先选取士官,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专科毕业生可按下士第三年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班,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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