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
姓名 |
王雨涛 |
性别 |
男 |
违纪时间 |
2017年12月29日 |
班级 |
信息3165 |
学号 |
33316528 |
处分类别 |
警告处分 |
编号 |
dz201801 |
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 |
违纪事实:信息3165王雨涛 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旷早操达21次。 处分依据:根据18新利苹果客户端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之第十八条: 1、一学期内旷课旷操累计学时达到以下节数者(每天按8学时计算)达到16学时以上,40学时以下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学校公章) 2018年01月04日 |
申诉权限 |
如被处理学生对学校处理有异议,可在接到此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诉权利,学校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再受理其申诉。 |
违纪处分告知书签收回执 |
签收人签字: |
时间: 年 月 日 |
送达人签字: |
时间: 年 月 日 |
备注 |
1、本人签收 2、代理人签收 3、邮寄 4、公示 |
注:1.本《决定书》一式三份,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分院部留存,一份学生处存档;2.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