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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办巡视检查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8日 09:18 文章来源:后勤处 浏览次数:

1、楼办负责人定期对南北校区所有教学楼各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2、巡视部位包括:学院南北校区所有教学楼内区域。

3、巡视内容包括:卫生清洁程度,包括公共教室卫生,楼道卫生等;教室设施情况,包括课桌椅、讲台、投影设施等损坏程度。

4、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要及时向办公室上报。

5、巡视记录要求完整,处理结果签字完整。

6、巡视检查区域每天一次。

7、分管院领导将不定期检查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后勤处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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