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第九组校园安全督导检查组来校检查指导意见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部署,强化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6月21日下午,由副校长张永军带队,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后勤处、基建处、离退管理处等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围绕用水、用电、火灾隐患等重点问题,深入对南北校区实验实训室、学生公寓、食堂、教学楼、超市、校内商铺、施工工地、社区等进行安全检查,听取各单位近期开展安全自查工作的情况,重点检查了实验实训室、食堂安全管理,以及校园环境与基础设施维护等。在检查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排查,现场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刻组织整改,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张永军在检查中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这一政治任务,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自查、重实效”的要求。要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做好应对灾害天气的应急预案,及时排除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文/图 保卫处 吴治明 编辑/邓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