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议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电〔2021〕294号)有关文件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总体部署,及时排查和消除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11月5日下午,由副校长孟繁增带队,教务处、保卫处、资产处、教学院部等单位组成的学校安全检查组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学校安全检查组围绕实验室用水、用电、设备操作、消防安全、照明、安全逃生通道、火灾隐患等重点问题,深入南北校区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实地听取各单位近期开展安全自查工作的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排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属部门立刻组织整改,并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孟繁增在检查中强调,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及师生安全教育,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排除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文/ 教务处 石小艳 图/宣传部 樊予庆 编辑/邓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