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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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2019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自查、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4 点击:/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省关于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查形式

学院自查、学院间互查

二、核查方法

招生就业处就业中心提供就业毕业生名单,各学院对核查范围内的每名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真实性核查。

1.学院自查:各学院要以《教育部关于大学生就业签约“四不准”》的要求为前提,对本学院毕业生反馈的就业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直接联系学生本人进行核实。

2.学院间互查:按附件一中指定的互查分院,依次对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进行核查。除联系学生外,还需与用人单位进行核实。

三、核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从学校发展角度出发,以大局为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全面自查、重点互查、确保无误、真正落实到位。要对自己所负责的核查的数据负责(含本学院和被互查学院数据)。如此次核查未发现的问题,在上级核查时被发现的,情况较为严重并影响学校声誉的,相应学院主要领导应负主体责任。

2、各二级学院互查过程中要如实填写《就业互查情况反馈表》(私信就业中心王东获取名单),并于2019年6月19日18:00前,将经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核并签字确认后的《就业互查情况反馈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就业中心,电子版同时发就业中心。

3、各二级学院要做到不断线跟踪毕业生,及时更新数据,依法依规统计、报送信息数据,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要切实提高保密意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不得将数据用于本次核查工作之外的其他用途。

4、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制定工作时间和方案,以此次自查、互查工作为契机,以查促改,以查促建,查建结合,持续提高,再次提高严守就业数据保真底线的认识,加强责任意识,提升业务水平,杜绝作风不实的现象,切实做好201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附件:201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学院互查名单

招生就业处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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