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接教育厅科技处最新通知:
对于研究成果的取得时间:
1.专利证书颁发日期、标准规范发布日期,应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原文件是2021年11月30日之前)。成果整体技术实施应用1年以上(即2021年11月30日之前)。
2.代表性论文论著,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在2021年11月30日之前;其他成果类型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原文件是2021年11月30日之前)。
另外,请拟申报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负责人加入QQ群:515850835,以方便放假期间及时发布最新消息。
其余通知内容不变。
各位老师:
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已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阅读推荐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2212/23/21479.html)和《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指南》(附件1),按照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二)项目推荐前应在推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成果名称、成果简介、完成单位、完成人、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目录、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处理无异议的成果方可推荐。请各申报项目负责人于1月9日(腊月18)前将公示信息电子版(附件2)及代表作pdf文件打包发送到科研处联系人邮箱:739417165@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第一完成人姓名+联系电话(例如:化工+孙宾宾+132****9356)。我校将于1月10日-14日(腊月19-23,五天)进行公示。经过公示的项目信息不能再做更改。
(三)网络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8:00至1月28日18:00,请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务必在1月14日(腊月23)前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完成在线推荐材料填写,并提交,进行网络申报。
“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原有用户名仍可继续使用,无此系统用户名、且有意申报科技成果奖的老师(或者原用户名密码丢失的老师),编辑短信“二级学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发送至132****9356,开通用户名。
1月15日(腊月24、周日)上午10点前,科研处将对网络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各申报项目负责人于1月16日(腊月25、周一)上午12点前,将网络下载的最终版(有水印)书面推荐材料及相关材料报送到科研处。科研处将统一盖我校校印、法人代表签名。1月17日(腊月26)之后各项目组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书原件取回,制作pdf版回传系统。
(四)书面推荐材料(含附件)一式2份(其中原件1份,彩印件1份),推荐书主件、附件一并装订,不需另加封皮,左侧半包即可。建议装订时将各部分内容之间用彩色纸隔开。合作完成单位的公示结果说明(见附件3)、知情同意证明(见附件4)随书面推荐材料交至科研处(不用装订)。科普类成果推荐书中需提供最新版本的原著2套。推荐书不予退还。
(五)1月28日(正月初7),科研处统一下载申报材料列表,起草推荐公文;1月29日(正月初8),上报教育厅。
(六)请按通知要求时间节点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再无时间处理。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孙宾宾029-81480042
电子邮箱:739417165@qq.com
科研处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