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原科技成果奖)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各位老师: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请各二级院部及时通知老师,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
1.“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厅奖)”申报与“校级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校奖)”申报彼此独立。“校奖”可以作为“厅奖”的支撑材料。
2.本通知申报“厅奖”申报限于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本年度“校奖”评选另行发文通知。
3.获得历届“校奖”的成果、且没有以同样的材料获得“厅奖”的,原则上必须对原“校奖”申报材料进行完善,参与此次“厅奖”申报。已获得历届“厅奖”的,按照教育厅要求,不能以同样的成果再次申报“厅奖”。
4.“厅奖”申报由第一完成人负责、直接在网上申报。以前有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用户名的老师,已有用户名可以直接使用。没有该系统用户名的老师,及时联系科研处注册用户名,注册用户名需要提供二级学院名称和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将“二级学院名称和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发至孙宾宾OA,即可。
5.截止11月22日晚24时,申报人都可以修改申报材料,但不得违背公示的基本信息。11月22日晚24时,网络关闭,在此之前必须点击提交,否则责任自负。
6.知情同意书(附件4)的使用。论文论著第一作者不是申请“厅奖”共同完成人的需要填写;论文论著第一作者单位不是申请“厅奖”共同完成单位的需要填写;专利(软著)专利权人不是申请“厅奖”共同完成单位的需要填写。
7.此次“厅奖”申报时间节点如下,请按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申报。
时间节点 |
完成工作 |
备注 |
即日-11月15日 |
个人网上初步填写申报书 |
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 |
11月16 -17日 |
个人打印网上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处,科研处进行初审,并邀请专家打磨 |
申报人必须将申报材料打印签名交至科研处,以便于科研处掌握申报数量 |
11月18日 |
个人根据网上申报信息,准备公示材料(格式见附件2),将公示材料及证明材料送科研处 |
公示材料及证明材料要原件,申报人必须亲笔签名 |
11月19-25日 |
公示5个工作日 与其他单位合作申报者,也需要在其他单位公示,并出具公示结果证明(格式见附件3) |
教育厅今年要求对网络公示情况进行截图、对纸质公示进行拍照。 |
11月26日上午 |
学校审核,填写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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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下午-11月29日上午10点 |
申报人打印学校审核通过的正式申报材料,签名,需要外单位盖章的送外单位盖章。将所有签字、盖章以后的材料于29日上午10点前送科研处。 |
所有证明材料要原件 |
11月29日 |
学校根据上交材料的明细,向教育厅进行推荐(发公文、给申报材料盖章) |
发公文需要申报书中的关键信息,因此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在11月29日上午10时,交到科研处 |
11月30日 |
科研处将纸质材料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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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宾宾81480042
科研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