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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9〕23号)(以下简称“清单”)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八部分: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学院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范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8-2019年度,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学院信息公开,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信息公开与学院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
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我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构建起了由校长领导、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工会组织协同推进、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内设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同时我院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进行研究部署,多次召开分管校领导主持的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和中层干部培训的机会引导领导干部统一思想,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有序推进。
(二)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加强校园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努力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和便捷性,增强学院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信息沟通。信息公开形式已从教代会、公告栏、校刊校报、广播、电视台、文件、各种会议等传统渠道逐步拓展到网站、留言板、意见箱、微博、等网络渠道。为了把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落到实处,我院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要求各单位确定1名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及1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通过组织专题会议、组织培训,分层次、分阶段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逐步拓展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
主动公开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清单》的文件要求,主动公开办学基本情况、招生、财务、人事、基建、资产、领导干部出访出境等与学院发展密切相关、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重要信息。为切实做好重要信息公开,我院为重要信息文件建立属性标识,文件在生成后即纳入主动公开流程;对文件归口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对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在重点部门开展定期的公开信息规范性审查工作,确保了重点热点信息的全方位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办法》要求,我院通过网站、宣传栏、公示栏、广播和微信,设立领导接待日等多种途径公开了以下信息:
(一)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二)学院章程以及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院年度工作要点,每年以校内文件形式下发。
(四)学院2018-2019年度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章程、考试与录取规定,同时,公开招生咨询、监督渠道,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学籍管理、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五)学院专业设置,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六)按照要求公开学生事务,包括各类学生评优,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及结果公示,学生违纪处理结果等信息。
(七)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
(八)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九)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院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十)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十一)对外交流、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专项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方面
通过招生网站、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媒体网站等发布《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奖助勤贷等信息20余条;及时对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进行公示,及时公布各类招生录取结果和最低分;发布录取期间信访咨询渠道,期间未接到考生相关投诉;通过100余个现场咨询会、深入11个地市、100多个区县所属中学接受考生现场咨询并发放招生简章合计10万余份;通过招生网发布录取结果查询信息2条,发布17个省、区、市分省分批次录取最低分统计1条。此外,通过官方微信发布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等信息。
(二)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方面
在我院官方网站设有财务公开专栏,公开了2019年财务预算、决算表;通过张贴公告、利用财务处网站等方式公开学生收费标准、教职工财务信息等。对于社会及学生关注的收费标准,设有宣传橱窗收费公示栏进行专门公开。基建项目、大型仪器设备等招标全部在网上公开。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信息公开网上公示了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所关心的相关信息,主要通过电话、电邮、信函、来访等方式进行了解,学院及各部门、各单位均按照规定,以相应形式进行了答复或回复。截止2019年8月31日,学院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所公开的信息均为主动公开。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和覆盖面较宽的信息服务网络,及时、有效地将可公开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全院师生员工公开,同时通过顺畅的信息反馈渠道,收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相关信息的诉求,保障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的知情权。各部门信息公开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得到了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基本肯定。
六、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8-2019年度,我院未接到和发现一例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拓宽信息公开途径。充分发挥校报校刊、招生简章、统计报表各类纸质材料及公告栏、广播电视、座谈会、交流会等传统媒介的信息公开功能。紧跟新时代新技术的发展,探索挖掘贴近年轻人生活的新媒体渠道,学院和多个二级职能部门开设了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同时使信息发布的形式和内容更加活泼、易读,不断拓宽信息公开途径。
2.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公开机制。平时对照教育部“10大类50条”要求,逐条落实,做到了清单信息100%全覆盖,不缺不漏。除了平时督促检查外,还于每年4月、9月重点时段对招生考试等项目进行集中检查督查和全面检查,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3.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在每年4月进行保密活动月,并通过制作宣传栏、发放保密知识材料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师生员工的保密意识,增强保密知识。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尤其对学生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隐私资料妥善保管,严格保密,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顺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单位对于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不够主动。二是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仍有待加强。
2.改进措施。(1)建立信息公开问责制度,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立信息公开问责制度,明确各项公开事项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执行检查考核制,在工作布局中,将工作资源向各责任单位倾斜,优化主动公开流程,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2)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与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制度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与各高校间的交流与联系,相互监督,分享优秀案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3)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修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调动各职能部门及各学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答复的及时性和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