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评价指标中既要有教育指标,也要有经济指标、就业指标、民生指标。这些指标至少应反映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覆盖产业链的深度、企业总量覆盖程度、全国和区域GDP覆盖比例、财政收入贡献份额和就业贡献水平等。 判断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质量的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础建设扎实、管理与运行机制完善、服务能力和运行成效显著、保障措施到位、特色与创新突出。 基础建设扎实 构成一个职教集团必须有集团组织、章程制度、目标定位和牵头单位等四个方面的“显性”特征。 集团组织是集团化办学最基本的条件。它包括集团组建的时间、规模、成员组成机构合理等基本条件指标,集团内部机构(如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协调机构等)设置齐全,职责明确。 章程制度是集团化办学的“法律”依据。它包括集团章程制定规范、科学,对集团的性质、目标、任务以及成员各方的责权利等界定清晰;集团运行制度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同类型的职教集团应有不同的治理结构,代表法人管理的制度化水平。 目标定位是考量集团化办学方向的重要指标。战略定位对集团的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有重大影响,包括在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资源共享、体系构建等方面,定位应科学合理,并有大胆的实践创新。发展规划应涵盖社会服务、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区域(东西部)支援等方面,并与职业教育发展和国家(区域)产业发展相适应。 牵头单位的作用是集团运行的关键。牵头学校或牵头单位依托的学校应至少为省级示范(骨干)院校,具有一定规模,基础设施完备,办学实力强,有较高的办学水平;教学、科研、社会培训成果丰硕,有省级实训基地、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教研成果;其培养的人才受到企业和社会欢迎;办学有特色项目和特色优势。 管理与运行机制完善 集团的管理与运作机制是加强“政、行、校、企、研、其他组织”之间合作,确保集团活动常态化与活力的重要保证。 集团管理主要包括日常工作、信息交流、产权管理、研究探索等四个指标。成员单位应积极参与集团的计划、总结、会议、活动、档案资料等日常工作,资料齐全,管理规范。集团建立起信息交流平台,平台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对称。集团自身具备资金筹措功能,有稳定的、多元化的资金来源,能满足集团日常运行与共享资源维护的需要;经费管理明晰,建立起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规范,账目清楚,并定期向成员单位公开;有共享资产,产权明晰,专人管理。集团成员自觉参与科学研究,加强集团化办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集团的运作机制包括会商机制、决策机制、考评机制、奖惩机制等四个指标。内部成员单位之间,集团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之间通过交流平台,建有常态化的定期会商机制,共同对集团建设发展与集团化办学的重点工作开展交流协商;涉及集团章程修改、机构改革、制度制订、考核评比、重点项目建设、成员加盟与退出等重大决策内容时,有规范、科学的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执行效果良好;建立起各参与主体广泛参与的全面的考核机制,考核标准详细、可操作性强,考核程序严格、规范,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并在奖惩等方面均有应用,考核成效明显;建立起与考评对应的奖惩机制,一方面有各级各类考核主体参与的奖励机制,在精神和物质等方面给予奖励,另一方面有成员单位分级(档)和退出机制,确保成员单位能积极参与职教工作,发挥合作成效。 合作机制主要包括校企合作机制、校校合作机制、区域合作机制等三个指标。校企合作是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关键,集团通过专业共建、人才共培、科研共攻、文化共传等校企合作机制,确保校企参与各方的正当利益,并形成长远合作的利益链;校校合作机制是实现院校资源共享的重要途径,集团通过建立专业统筹、资源共享、人才连培、服务共推等机制,更好地服务行业或区域职业教育;区域合作机制是提高集团服务能力的重要载体,集团通过合作交流、合作培养、合作就业、国际交流等区域合作机制实现以城带农、以强带弱,促进整体水平提高。 服务能力和运行成效显著 集团化办学的服务能力和运行成效主要是指集团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和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的能力和成效,这是体现集团辐射性、示范性和创新性的重要指标。 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主要是指集团化办学具有适应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能力。集团内院校专业结构与区域产业结构相吻合,能够为当地支柱产业、新型战略产业培养足够的技术技能人才。校企、校校合作开发课程和教材,共同推进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评价模式等改革,人才培养质量较高。 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主要是集团化办学具有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和整合资源的成效。资源整合能力反映集团资源的综合利用程度,是考查集团有效性的重要指标,表现在集团内人力资源综合利用效果较好、课程开放程度较高、以强带弱促进区域职教规模整体扩大能力较强等。社会服务是集团实现知识链、利益链、专业链与产业链融合的重要措施,通过技术服务、职工培训、技能鉴定以及其他公益活动实现社会服务功能。 服务就业创业的能力主要是集团化办学具有就业创业指导能力和提高就业质量的能力。就业创业指导能力是集团能利用共享机制实行联合招聘、就业创业能力培养、面向社会建立就业指导机构和技能鉴定机构等。就业质量是反映集团运行效果的核心指标,包括集团内院校学生对口就业率、集团内部就业率、学生薪资水平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服务中高职课程衔接的能力主要是集团化办学具有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和优势。集团内高职院校发挥引领作用、中职学校发挥基础性作用,以健全课程衔接体系为重点,推动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结构布局、课程教材体系、教育教学过程、信息技术应用、人才成长途径、教师培养培训、行业指导作用、校企深度合作、评价模式改革的统筹与衔接,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形成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保障措施到位 各级政府和行业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视程度,是体现政府主导、行业指导的重要指标,包括政府在政策制定、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行业组织根据行业人才需要,发布需求信息,提供行业规范,推动行业标准建设和教学改革,整合协调行业优势教育资源,发挥积极的组织协调作用,推进集团成员之间各类资源共建共享。 特色与创新突出 集团运行过程中的突出特色与创新,包括集团在中高职衔接、共建共享、合作攻关、集团文化、国际交流等方面在全国同类集团中形成比较优势,具有广泛社会影响;集团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产权改革、投融资方式等方面进行系统化探索,提出新概念,得出首创结论,效果在国内领先等。 总之,集团化办学是我国职业教育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种办学模式,目前仍然处在持续发展的进程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职业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推进,集团化办学还将获得进一步长足发展,其评价标准也必将不断发展、逐步完善、日趋成熟。(周凤华 宁锐) (作者单位:周凤华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宁锐 教育部职成司) 《中国教育报》2013年3月26日第8版 |